为了加强本部内部管理,规范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岗位负责制
1、每次工作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团结,办事讲效率”二十字方针。
2、工作中实行负责制,“职责分开,责任到人”,对本部门成员实行监督责任制。
3、若有建议或要求,应先向部长申报,不得越级申报。
4、学期伊始,各成员要做好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做好工作总结,并由部长汇总。
5、加强与团委其他部门及各系编辑部的联系与工作交流。
6、本部门所有成员应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 例会制度
1、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未能出席会议者,须提前请假,经部长同意。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须及时向会议记录者说明原因。
2、会议记录应规范具体,包括到会者的出勤情况以及发言记录等。
三、 财务管理
1、本部成员管理财务者,应对来往帐目做出详细记录,并备有发票等,不得私自挪用、占有经费。
2、 用于正当工作用途的款项经费的申报应经部长同意,方可给予报销。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查实报委员会严肃处理。
3、报销必须以统一发票为凭证,发票必须写明单位、品名,注明单价、数量及日期,发票用于年终查账。
4、每一笔收入、支出都要详细记录,进行监督,并及时完成会计报表,及时公示。
四、值班条例
1、值班实行排班制,具体由部长安排。
2、值班人员不得无故早退、迟到或缺班。
3、值班人员应处理好随机事务,并保管好公共财务。如借出物品须经当日值班的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借入的物品要妥善保管,按时归还。
4、值班人员应作好以下几项工作:作好记录;文明对待来客;打扫好卫生;所有物品使用完毕后必须摆放整齐;值班结束后关好门窗。
五、活动申报、开展和报帐制度
1、开展活动前,必须递交申请书,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形式、活动目的、意义、参赛人员、奖品设置、费用预算及其他部门的协助工作安排等。
2、活动开展期间,遇到问题及时向部长请示。
3、举办活动时所需活动器材购买必须先经部长同意,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事后找相关人员报销。
六、奖惩措施
1、由部长根据成员的日常表现对其进行评定,以口头、书面等形式进行表扬,并记录备案,以备评优评先。
2、于每学期末对本部门成员进行综合测评,以备学年评优。
3、对于表现优秀者或做出突出贡献者,适时给予校园之星、先进个人、优秀干事、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无故缺席会议一次者,内部通报,无故缺席会议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5、特殊情况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免职处分:
(1)无故缺席会议累计三次及三次以上
(2)三次未完成指定任务
(3)开会时累计三次未做会议记录
(4)工作中三次未佩带工作证
6、若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则按责任大小,根据情节严重与否,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罚。
7、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活动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一定后果,将按有关条例加以处理。
对玩忽职守、行为恶劣或以院团委名义进行各类违法乱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8、对不服从调配、恶意阻挠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成员,经委员会审议,并报知团委老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留职查看直至除名等处分。
七、 其他要求
1、本部成员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仪表,言谈举止,在生活中以一个合格的形象要求自己。
2、各成员应主动提出新的见解,及时向部长反馈信息,包括每一项活动或任务的进展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的变更等。
3、全体成员应当自觉严格遵守该工作制度,践行“做事先作人,做事如作人”这一部训,按照有关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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