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4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5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