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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广告视为合同要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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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广告视为合同要约条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要约条件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希望订立合同的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招标、招股、债券、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宣传,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法律分析

销售广告视为合同要约的条件是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要约条件是内容具体明确,表明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以及寄送的价目表等均为要约邀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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