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只规定了每天上班的时长和每周上班的时长,每个单位会有具体的上班时间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规定的上班时间就是上班时间,中午不算上班时间,那么中午吃饭时间就不是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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