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为:
1.买卖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2.买卖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3.买卖警棍五十根以上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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