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缴的税金税目有:
1、;
2、城建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土地使用税;
6、车船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要缴纳消费税。 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交纳营业税;
10、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 盐等产品,要缴纳资源税;
11、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 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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