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子在离婚后按如下方式处理:一般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若为双方共同还贷,可以判决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为男方个人财产还贷,则离婚时除另有约定外,一般不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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