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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育津贴怎么算

来源:智榕旅游

国家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
2、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
3、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
4、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5、流产每人次1000元。
津贴发放标准:
1、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
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
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4、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5、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按1个月计发。
领取流程:
1、参保用人单位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工伤生育窗口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2、退休人员在每月5号之前申报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于当月15号拨付到养老金社发帐户,每月5号之后申报的,次月给予处理拨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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