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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怎么证明分居两年以上?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其实家庭纠纷很难举证。尤其是在婚姻分居的情况下,三口之家中唯一的证人就是孩子。如果孩子年龄太小,没有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没有唯一的“证人”,因为法律明确要求:“不能正确表达意愿的,不能成为证人。”根据法律要求,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书证、物证、物证七种形式,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证人证言,其他六种证据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例如,谈论相关内容的信件、日记、录音带和录像带与证人证言具有相同的证据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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