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一种特例,就是子继承父遗产时,对父的债务应当一并继承,承担债务的范围以子继承遗产的额度为限,超出所继承遗产的部分不用承担。当然如果子明确放弃继承父遗产的权利,则对父债没有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父母的债务,在他们生前由父母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子女没有义务替父母偿债。他们去世后所欠税款和债务(简称“遗产债务”),如果子女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不用承担父母的债务责任。子女在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在继承的遗产的限度内负有偿债责任,不足部分子女无需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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