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单方变更合同的法律效力

单方变更合同的法律效力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主观:

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零二条第二、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