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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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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一、房东锁门期间承担租金有哪些情况

房东锁门期间承担租金有如下情况:

1、出租人因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而锁门的,双方都有过错,双方应分担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2、承租人拒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违约。出租人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所欠的房屋租金;

3、纠纷发生后,出租人可以依法行使权利,要求解除合同,但在租赁合同尚未解除的前提下;

4、采取过激手段,擅自锁上门外门,违反了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房屋并保持房屋可用状态的合同义务。因此,锁门后的租金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按照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摊。

二、因为疫情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疫情导致的合同违约应当基于违约原因而定,如果是疫情直接导致的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不属于违约情况,如果是个人原因导致的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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