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害人可以选择放弃索赔。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放弃必须是自愿的、合法的、公正的,且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有协议,依照协议;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民事争议;也可以自愿放弃诉讼请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二)当事人自愿放弃诉讼请求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不应当支持。”
因此,被害人可以选择放弃索赔,但必须符合以上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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