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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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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处罚等等。

一、护士辞职了执业证怎么办

辞职后找到新单位,可变更到新单位。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二、职业病诊断异议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诊断书后30日内,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该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鉴定书的15日内,向原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三、伪造健康证能不能查出来

不能作假,违反国家规定,作假可以查出来。办理程序体检地点: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此项工作的,其出具的体检单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签发健康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第三条规定,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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