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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处理

来源:智榕旅游

夫妻共同买房,无论名字谁的,都是共同财产,其中涉及贷款的需要偿还一半房屋价值。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视为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议不成则由判决,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予以保护。

法律分析

一、婚后共同购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涉及贷款时,得房方应支付一半房屋价值给未得房方,而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

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房屋贷款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除非夫妻另有约定,否则应视为共同财产。不论是由一方使用个人工资还贷款还是使用双方工资共同偿还贷款,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能证明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三、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房屋贷款应视为共同财产,处理和认定结果同上。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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