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的嫁妆钱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认为该嫁妆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公租房家庭儿子买房户口匹出去行不
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而且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若有证明证明该房产是赠与给其子女的,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买房子必须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并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没有明确约定的话,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
三、离婚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按照收到嫁妆的时间来决定。分二种情况处理。分别是:1、如果嫁妆是在男女双方结婚登记之前给的,那么就会当作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给的嫁妆,且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单独赠与自己子女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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