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人身权案件
1、一般情况:每件3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1万元以下:每件交纳50元;
3、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
2400元;
5、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
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执行金额×0.1%
67400元;
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1000元至10万元:保全金额×1%
20元;
3、10万至89.6万元:保全金额×0.5%
520元;
4、89.6万元以上:5000元。
离婚案件
1、一般情况:2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
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
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
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
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
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
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
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
4180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50-100元。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1、无争议金额的,每件8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100元。
申请支付令
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示催告
每件交纳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80元。
不交纳诉讼费案件
1、民事特别程序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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