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担保法》相关规定,抵押权优先顺位是按照先后顺序确定的。具体来说,优先顺位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先抵押者优先受偿。如果同一房产抵押权人有多个,按照抵押登记先后顺序确定优先顺位。
2. 先受偿者优先受偿。如果同一房产抵押权人只有一个,但其抵押债权和其他债权同时得到清偿,则先受偿的债权优先受偿,其余债权按照抵押登记先后顺序得到清偿。
3. 同时受偿者按照持份比例分配清偿款项。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抵押权的优先顺位,按照抵押登记先后顺序确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同一抵押财产先于其他债权得到清偿的,是优先受偿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同一抵押财产同时受偿的,应当按照各自债权的大小,按照持份比例分配清偿款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