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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迁户口怎么迁出去

来源:智榕旅游

离婚户口迁出办理: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大一新生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需要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校开具的户口“准迁证”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户口迁移手续即可;

2、如果当事人未满18周岁,应由户主(父、母等)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陪同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4、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因工作需要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正常情况下,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到相关派出所咨询办理,涉及购房入户、夫妻投靠入户等办理,涉及的资料和手续都较繁琐,建议直接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三、户口本移出来需要什么?

1、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

2、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3、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4、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5、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6、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

7、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8、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9、《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扩展资料:《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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