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事诉讼证人拒绝作证权的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人拒绝作证权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证人拒绝作证权的范围: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二、因夫妻关系、亲属关系而享有拒绝作证权。三、职业秘密特权。四、公务特免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