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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断卡行动了有什么办法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

等部门开展此次“断卡”行动有“斩草除根”之决心。银行卡犯罪是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的“帮凶”,与各类犯罪层叠交织,错综复杂。如何厘清银行卡犯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此罪,正确理解准备行为、帮助行为正犯化的根本要义,成为司法实务人员正确适用刑法、办好此类刑事案件的关键点。银行卡犯罪主要包括伪造信用卡型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九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条 [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居民来往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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