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如下:1、缴纳了养老保险;2、是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员工;3、原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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