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权利类型

权利类型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1)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基本权利是指以及性法律规定的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受教育权等;普通权利是指以及性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如民法规定的物权、债权,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权等。

(2)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权利。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等。财产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等。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等。文化权利包括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3)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和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一般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全体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特定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指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专门享有的权利。

(4)实体性和程序性权利。实体性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等;程序性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特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