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于父母对孩子均有监护权,则孩子爸爸带走孩子算不上违法,实务中对于此种情形也无法处理,只能规劝,若您已经离婚可以以不让看孩子为由提起探望权纠纷之诉或者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若未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实际上都享有亲权,探望权亦未产生,实际行使亲权的一方阻碍对方看孩子或将孩子偷偷藏起来,并不构成对“探望权”的侵犯,不能行使亲权的一方如何救济,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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