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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欠的债女方要还吗

来源:智榕旅游

夫妻离婚后,丈夫欠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需要共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则不需要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前购置财产债务、家庭生活债务、生产经营债务、医疗债务、子女抚养债务、赡养老人债务、教育费用债务、社交费用债务、协议约定债务等。

法律分析

一、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用偿还吗

1、丈夫欠债离婚后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结语

夫妻离婚后,丈夫欠债的偿还责任应根据债务性质而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与丈夫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需要妻子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转化、家庭生活、生产经营、医疗费用、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具体的偿还责任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根据法律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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