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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到法院要怎么管辖?

来源:智榕旅游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规定如下:一般根据被告来确定,即原则上是由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

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的管辖: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二、抚养费纠纷由什么法院管辖

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子女抚养方面做出约定,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的方式。一方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对方可以采用调解、仲裁甚至诉讼的方式维权。如果选择了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抚养费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变更抚养权怎么认定管辖权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

因为我国的离婚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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