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量刑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特殊人员有刑事责任能力吗
特殊人员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负不负刑事责任,都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聋哑人犯罪减轻处罚的含义是什么
聋哑人犯罪减轻处罚的含义是:
1、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聋哑或盲人虽然有生理缺陷,但并没有丧失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属于不负责任的人。因此,应该对造成有害结果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2、对聋哑或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主要考虑到行为人有聋哑或失明的生理缺陷,属于生理发育不健全的人,在社会生活中,接受教育、理解事物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影响,识别事物的能力会低于正常人。
三、强奸罪情节轻微的认定是什么
强奸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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