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的起诉期一般为十五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除了终局裁决以外,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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