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公司签订合同按照正常的程序订立即可,无需请求总公司的同意。但需要注意的是只能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订立,并且分公司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如果是超过授权范围的,合同就应当由总公司进行追认后,才会发生法律效力,未追认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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