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罚款可以分期。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如果当事人需要分期付款的,需要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向行政机关提供能证明自己确有经济困难的材料;经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当事人就可以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3、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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