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满三次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辞退。劳动合同特征:主体特定、内容统一、客体单一、诺成有偿、双务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签满三次是劳动者在同一家公司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后,可以视为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特征为: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签满三次后的权益和福利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满三次后,员工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权益和福利。首先,他们有权获得更稳定的工作地位,不易被解雇。此外,他们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和晋升机会。劳动合同签满三次后,员工还有权享受带薪年假和病假,以及其他法定的休假权益。他们还可以参与公司的福利计划,例如医疗保险、退休金计划和员工福利奖励。此外,签满三次的劳动合同可能会给予员工更多的权利保护,例如合同续签优先权和法律保障。总之,劳动合同签满三次后,员工将享受到更多的权益和福利,提升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结语
劳动合同签满三次后,员工将享受更多权益和福利,提升工作和生活质量。包括稳定的工作地位、高薪待遇、晋升机会、带薪年假和病假等休假权益,以及参与公司福利计划的机会。此外,员工还将获得合同续签优先权和法律保障,为其提供更多权利保护。签满三次的劳动合同为员工创造了更好的工作环境,为其提供了更多发展机会,进一步提升其工作和生活品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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