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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法官的婚姻调解结果大概有几种?

来源:智榕旅游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一般有以下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照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从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个诉讼程序。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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