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工商户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4、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5、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相片一张);
6、经营场地证明;
7、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8、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
1、填写工商登记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3、提供经营场所证明;
4、提交经营范围说明;
5、缴纳注册资本(如有要求);
6、领取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办理个体工商户需要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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