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可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但保险公司只承认其中之一。工伤赔偿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事故发生是因工作原因、上下班途中等。工伤赔偿项目较多,比人身损害赔偿更全面。受害人应积极争取工伤与事故人身赔偿,以获得更高额赔偿。
法律分析
当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可以就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要求赔偿的。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交通事故双份赔偿,但是并不是说每个项目都可以获得两份赔偿,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只会承认其中之一。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等,就往往会涉及工伤的赔偿,工伤保险基金会及用人单位需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外肇事方也需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样受害人就得到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的双重赔偿。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没问题,但是按照工伤赔偿则需要满足一些特殊的条件才行。例如会要求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是因工作原因、上下班途中等、劳动者受伤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等。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补助金及其津贴、工资福利、护理费用、就业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抚恤金等多种。一定程度上工伤赔偿的项目可能比人身损害赔偿要多。
当然,受害人不可能获得完全相同的两个赔偿项目,例如对于医疗费用,不可能同时获得由肇事方和工伤基金2份同样的医疗费用赔偿。总体而言,符合工伤保险赔偿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的赔偿要大于单一的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会更多、更全面,由此也可以看出要求工伤认定和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性。
受害人积极的争取工伤与事故人身赔偿是获得高额赔偿的重要途径之一。
结语
通过工伤与事故人身赔偿的双重途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获得更大、更全面的赔偿。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补助金等多种,相比单一的人身损害赔偿更为丰厚。因此,积极争取工伤认定和获得工伤赔偿对受害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是获得高额赔偿的重要途径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调查第二节现场处置和调查第四十二条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