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与其谈话内容,该录音证据的合法性予以确认。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以此相反解释,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安装到他人住处窃听)取得的证据外,其他情形不得视为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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