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约邀请的分类如下:1.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不仅向他人邀请发出要约,还提出了某些交易条件;2.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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