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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司车辆营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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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旅游营运证的车辆只允许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旅游运输业务。如果在核定的运输经营范围内组客是没有问题的,如不在规定的运营范围组客,就是“超范围经营”,那是违反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域按照旅游线路运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二)强行招揽旅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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