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空坠物砸伤,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向有赔偿责任的人要求赔偿,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高空坠物砸伤的法律责任的的承担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一、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当事人怎么办呢
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当事人时法律规定了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给予补偿,即由楼上的人全体平均补偿给受害人,这个楼上的人不限于业主,他可能是承租人、还可能是侵权行为发生时的临时使用人。以补偿的方式填补受害人的损害,既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建筑物使用人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有利于缓和矛盾,解决纠纷。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建筑物使用人可以通过举证证明损害后果与自己不存在因果关系,排除因果关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从而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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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空坠物砸坏阳台玻璃谁来负责
高空坠物砸坏阳台玻璃由抛物人承担责任,如果抛物人难以确定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也承担一定补充赔偿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楼顶坠物砸伤路人是谁的责任
楼顶坠物砸伤路人的责任: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由建筑物使用方共同承担责任。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侵权人的情况,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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