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诉时效的主旨是: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根据法定最高刑判定截止日。公检法应立案,逃避侦查或审判的犯罪分子无追诉时效。继续犯或连续犯从行为终了计算,追诉时限内再犯新罪从新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计算。追诉期限内再犯罪,前罪追诉从后罪之日计算。追诉时效的计算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追诉期限截止于审判之日。追诉期限可延长,但犯新罪仍受。
法律分析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刑事追诉时效截止日判定的方式:
1、依据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判定;
2、公检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公检法、机关在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犯罪分子追诉时效没有截止日;
3、刑事追诉时效截止日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继续犯或连续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的,从犯新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1)追诉时效的计算日期按照《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但是也有特殊情形。
同时也要注意是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
(2)追诉期限的截止日。追诉期限应该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到审判之日为止。只要在审判之日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就可以追诉。
(3)追诉期限的延长。追诉期限的延长是指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而追诉时效暂时的停止执行。具体包括如下两种:
①根据刑法第八十第一款规定,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视频的,不受追诉时效的。因此我们可以得知这两天都南京医科大学杀医案是不受诉讼时效的的。
②同时根据《刑法》第八十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该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诉讼时效的。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除了前面两种情形不受诉讼时效的外,如果犯罪人犯新罪依然要受诉讼时效的。
结语
刑事追诉时效的计算和截止日有一定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继续犯或连续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的,从犯新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的计算日期一般是指犯罪成立之日,而不是犯罪既遂之日。追诉期限的截止日应该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到审判之日为止。追诉期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延长,如逃避侦查或审判的犯罪分子不受追诉时效,被害人提出控告且相关机关未立案的案件也不受。然而,如果犯罪人犯新罪,则仍然受到追诉时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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