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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证明是什么?

来源:智榕旅游

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一、什么是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企业法人住所和经营场所往往是同一地点。

二、营业场所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关于经营性房屋拆迁补偿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予以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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