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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出现问题找谁负责呢?

来源:智榕旅游

属于房子本身的设施或物品损坏,只要租房人是正当使用,应当由廉租房的管理机构负责维修,由房管局管理。

廉租房属于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如果是租房人自己带入的自用品损坏,应当由租房人自行维修。

一、顶楼漏雨物业不管怎么办

可以向城市所在区县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委)投诉。

顶楼屋面于房屋建筑的公共部属位,其出现损坏,应由房屋建筑建设单位(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维修,即在防水质保期内;

应由物业管理单位报请建设单位责成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维修,超过质保期,由物业管理单位申请利用住房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防水质保期不低于五年。

二、购房入户享受两限房和全款买卖限制么

可以买卖,但是有一些限制,其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具体由下列限制:

1.两限房应受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约束。

2.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

3.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4.已经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以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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