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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出资建房离婚的钱能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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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而在婚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者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一、婚前财产房子离婚怎样分

婚前财产房子离婚时分割的情况为:

1、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结婚前,一方已购买,支付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由于某些原因以双方名义登记产权,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产权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产权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登记,则视为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屋以首付房屋名义登记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一般认定该房屋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款项可以由一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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