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处理诈骗案件时,根据被骗金额和受害人数来判断案件性质。如果只有一个人被骗500元,则属于治安案件;如果受害人众多或被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则属于刑事案件。相关法律依据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并且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法律分析
1、如果只有一个人被骗500元,则属于治安案件,警察要管;
2、如果被骗的人数众多或此人诈骗的金额达到了三千元以上,则属于刑事案件,则警察要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3、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拓展延伸
如何保护自己免受刷手骗局的伤害?
刷手骗局是一种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为了保护自己免受其伤害,有以下几点建议。首先,要提高警惕,警惕那些过于诱人的放单主持,尤其是涉及到高额利润的。其次,要保持谨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尤其是要求提前支付款项的情况。第三,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查证对方的信誉和背景信息,通过多方面的渠道获取信息,避免上当受骗。最后,如果不幸被骗,应立即报警,但并非每次报警都会被处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和警方的判断。总之,保护自己免受刷手骗局的伤害需要提高警惕、保持谨慎,并及时采取合适的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被骗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属于治安案件,警方将负责处理;而被骗人数众多或被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属于刑事案件,警方将立案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诈骗行为会有相应的刑罚和罚款。对于刷手骗局,我们建议提高警惕,保持谨慎,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如若不幸被骗,应立即报警并采取合适的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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