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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的方法有哪些

来源:智榕旅游

本文介绍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方法和对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为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从租计征的应纳税额为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但不包括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

法律分析

一、房产税的课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地区被称为房产税的课税范围,它具体指的是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的方法有哪些: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权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拓展延伸

房产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制度,对于我国政府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房产税的税率如何计算,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法》的规定,房产税的税率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2%的扣除标准,然后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来说,房产原值包括购房发票、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合法有效文件载明的房屋价值。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为房产租金收入一次减除12%的扣除标准后的余额,然后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率分为4%和1.2%两种,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也为4%和1.2%两种。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较为复杂,建议广大纳税人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正确缴纳房产税。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进一步完善房产税法律法规,提高征管水平,促进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对象为房产,计税依据和税率也有明确的规范。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其中从价计征的减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和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两种情况,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也有明确的规范。最后,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产,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四条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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