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纳税人可以通过主动落实税收法律法规、规范财务记录及报税行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等方式,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检查。同时,纳税人应当了解自身税务风险,积极补正补报漏报差错,合理规避税务调查及纳税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程序合法、证据确凿的原则开展税务检查,不得超越职权、索贿行贿或者变相收费、乱作为、玩忽职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纳税人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主体,应当主动履行纳税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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