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得到的赠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特别说明只是给其中一方的,那么该财产就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婚前得到的赠物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除非赠与人特别说明是夫妻共同的,那么该财产就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赠与,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则赠与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前获得的赠与,则认定为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要双方共有,则赠与财产属于双方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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