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设立户口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申请者必须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申请者必须拥有独立的住房产权或者长期稳定的居住证明;
三是申请者需要提供与现有户口本中其他成员的关系证明,以证明分户的必要性。
单独设立户口的步骤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房产证或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等。
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携带以上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
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批:在派出所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派出所的要求进行申请。之后等待派出所的审批,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
获得批准并完成手续:如果申请获得批准,需要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完成相关手续,例如缴纳相关费用、签署相关文件等。
综上所述,要将户口本分为单独一个户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关的户籍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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