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青少年自护教育进校园

青少年自护教育进校园

来源:智榕旅游


《青少年自护教育进校园》

文登路小学 四年级一班 戴欣颖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青少年自护教育进校园》。

你知道这样一些故事吗?

13岁的赵雯,因为听信了一位中年妇女的话,“我们西藏可好玩

了,看你呢么想去,那我就带你去玩吧。”这“一玩”就是5年,原来是被人拐卖做了5年童养媳。

还记得那是个有“流星雨”的夜晚,14岁的少女小露看见一个手提了橡胶警棍的人,便轻信他是警察,那个人问她:“你有学生证吗?跟我上趟派出所。”小露就他走了,最后惨遭杀害。

一桩桩悲剧,一件件惨案的发生,追根溯源,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大约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有关群众指出,在别的国家里,无论几岁的儿童,入学后就要接受有关生存的教育,如:面对陌生人怎么办?发生火灾怎么办,发生泥石流怎么办等。

而大人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时,应该更多的是关注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和司法保护,而忽视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然而,事实告诉我们,自我保护是未成年人权

益保护的一个关键性环节,只有广大未成年人增强了自护意识和能力,是比其他几种保护才更具实效。

那么我们怎样做才能做到远离危险、防患于未然呢?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险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自救”,为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是这样说的:儿童一定要坚守“不和陌生人说话”的原则。中国的许多孩子被教导“别人跟你说话,你不回答就很不礼貌”,其实恰恰就是处于礼貌,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前几天老师从报纸上看到一个故事:一位家长参与了一次市场调查,填写了详细的家庭资料,结果让不法分子混进他家,偷走了5万元钱,而且还把独自在家的四岁的女儿吓出了心脏病。让我们假设,如果那位家长不是随便就将自己的地址、姓名、电话告诉别人,如果我们不随便让陌生人进入家门,那这些不愉快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但是,假设永远是假设,偷走的钱虽然可以再要回,但是永远也不能让这个小女孩的记忆消失。

生活中充满着危险,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上课时学会倾听,积极参与。听老师的讲解,会得到许多启迪;听同学的分析。

3、 在校园内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

4. 过马路时注意来往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抢道,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5、 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6、 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7、 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8、 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9、 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10、在课间不做剧烈的活动,上下楼梯靠右走,做到“右行礼让”;不追逐嬉戏,不打闹,不攀高,不拥挤,不抢道;不在教学楼内打球、踢球,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

11、 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12、不挑食,不暴食暴饮,不买小摊上的食品,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

13、 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4、 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5、在校时,要认真遵守《小学生守则》。

16、 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7、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18、不吸烟、不打闹、做个认真懂事的好孩子。

19、上学放学不要独行,最好由家长接送,或者和同学们结伴而行。如果遇到坏人坏事要冷静、机智,既要敢于见义勇为又要量力而行,最好及时拨打110或大声呼救。

20、当发现有人正在盗窃时,要机智,不要单独去抓小偷,以防小偷狗急跳墙而伤害自己。

21、有人拉拢你去偷盗怎么办? 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能参与当有人拉拢你参与偷盗时,你应该用以下办法来处理。1)严辞拒绝。“偷盗是违法的,伤天害理。你别想让我跟着你们去干。”2)好言相劝。3)借故推辞。“真不巧,我家(学校)有急事,我必须马上去办。”故意躲开拉拢你去干坏事的人。4)及时报告。

22、博学使人谦逊,无知使人骄傲。

同学们,为了大家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学会自护互救,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让生命的绚烂闪耀我们四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