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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来源:智榕旅游
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篇一: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六年级,凡年满12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或乙型脑炎及明显痴呆、傻者,严重的癫痫病者,麻疯病者;三是高度近视(1200度)者,严重红斑狼疮病者等。

3、因家庭情况突然变化,出现严重的特殊的困难而需要负担家庭生活,无法坚持学习者。此一般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一方因故病残长期不能工作,致使全家生活水平极低者;二是无依无靠者。

4、因家庭生活极端困难,劳动部门同意安排就业者。 (二)学生退学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学生要求退学时,提出书面报告,索取家长单位或村委的证明及县团单位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调查核实、校长签署意见,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发给退学证书。退学证书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才能有效。 五、升级、留级

(一)学校取消留级

(二)跳级从严掌握。少数学生成绩确实优秀而要求跳级,经过考试,达到上一年水平的,准予跳级。跳级一个学年的,由学校批准。 六、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从德、智、体、美、劳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填写考核等级证书,并根据学生各科综合评定的结果发给毕业证书。 七、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守则》,必须遵守学校订立的《校规》,病事假必须持医院或家长及家长工作单位的证明;事前应办理请假

手续,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能离开。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返校者,

应当续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者,作旷课论处。

(二)每个教学班要设立学生考勤簿,由教师或值勤学生逐日填写。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对出勤好的班级和学生,要给予表扬;对违犯考勤制度的,要进行批语教育。对经常旷课,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上课、自习、劳动(包括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集会、“两操”以及学校和各班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活动),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四)批假权限:两天以内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批准。学生干部一律无权批假。 八、学习成绩考核和品评定及管理办法

学生成绩考核和品德评定及管理办法参照中心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对象。凡属本校在籍学生,符合条件者,均予以奖励。

2、奖励类别。校内奖励类别分为等级将和名次奖。等级将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名次奖一般分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必要时可迁当顺延)。上级及有关单位的奖励类别以奖励者规定为准。

按获将级别等级的高低、获奖名次的先后分别给予不同规格的物资鼓励。具体办法学校另行规定。 (二)处分

1、凡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2、处分方式

(1)通报批评;(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 3、凡受处分的学生一律记入档案并通知家长。 4、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者,报请执法机关论处。

5、受处分的学生若能改过,即应及时取消处分。尤其对毕业班的学生,在其毕业前夕,应做出结论。 十、学生档案管理

(一)建立全校学生学籍档案(分班装订成册)。 (二)制订并保存历届学生升学成绩登记表。

(三)备有历年全校学生花名册(按班编排并有班主任的姓名。) (四)学生转学、休学、退学、肄业等多种证件的存根(包括转、休、退学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五)毕业生姓名及其去向。

(六)按规定的手续及时给新转来的插班生建立学籍卡。 (七)各班学生的评语应及时抄写在学籍卡上。

(八)历届毕业生操行评语记载表(装订成册,便于保存和查找)。 (九)全校学生干部名单。

(十)对学生奖励和处分,以及撤消处分的决定都必须随时登记在学籍卡上并备有附件。

【篇二:xxxx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xxxx学校 学 生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兴业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学生学籍管理苦干规定,结合本校实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本校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和毕业等有关学籍管理事项,均按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入学

第三条 新生入学,按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有关入学(填写新生登记卡、缴纳各项费用)逾期不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老生入学,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检查寒、暑假作业,填好缴费卡, 到总务处交费,最后赁收据先到学生处注册。凡不注册的学生均视为自动退学,并注消学籍。

第五条 全校学生注册完毕,学生处在开学一个月内,编制打印,发放各年级各班学生名单,各处、室、组、班、各学科均用统一的 学生名册。

第三章 转学、借读

第六条 外校学生转入我校学习,必须持原校《转学联系表》向本校申请,由学生处负责收取审查有关证明和档案,根据该学生成绩,行为表现情况及班级容量,报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开接收证明,再赁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到学生处填写《转入学生登记卡》进行统一编班,学生持通知单(四联:招生办、学生处、总务处、教务处),到班主任领取缴费卡,再到总务处缴费,最后赁收费据到学生处注册,方取得我校学籍。学校不接受无转学证明和档案的转学生。

第七条 转入生收费标准,依据该生中考分数参照当年度扩招生捐资费收费标准按学期折算,一次交清。

第八条 本校学生原则上不能转 出,确因学生家长工作调动,家庭或其它特殊情况要求转到其他学校学习的,由学生或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同意,报学生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由学生或家长去就读学校联系,如该校同意接收,即可办理转学手续,发给《转学证明》。要求转学的学生一经转出,不能要求再回校学习。

第九条 外校学生来校借读,学生必须持有关 证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征得学校同意后,由借读生到学生处填写《借读生登记表》进行统一编班,持入学通知单(四联:招生办、学生处、总务处、教务处)到班主任领取檄费卡,再到总务处缴费,借读生离校时可发给《借读证明书》,毕业考试、升学考试均由原建籍学校报考,并参加考试。

第十条 来本校借读学生的收费标准:新郑500元\期,新郑外籍贯750元\期,原则上不收借读生。

第十一条 本校学生原则上不能外出借读,确因特殊情况需到外校读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就读学校接收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学生处开具证明,提供学生有关材料,学生学籍由本校保留,并接收学生回校报考和参加有关考试。

第四章 休学、复学

第十二条 学生休学。在校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班级提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核,由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即可办理休学手续,发《休学证明书》,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 学籍。 第十三条 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假(含病、事假)时间超过上课时数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四条 学生休学期限为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由学生或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来校办理延期休学手续,学校批准后可继续休学,期满未办理续休手续或休学超过两学年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五条 复学。学生休学期满要复学或提前复学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持《休学证明》和医院病愈证明书,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生处校核准即可复学,复学和学生按其实际程度编排 班级。 第五章 退学

第十六条 在校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退学。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劝其退学:

(1)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无法坚持学习者。 (2)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

(3)多次留级,年龄过大,不宜在校学习者。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坚持学习者。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其自动退学处理:

(1)未以请假,在一学期连续旷课一个月或累计一个半月,经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多次联系和帮助教育无效的。 (2)休学期满,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 第六章 开除学籍

第十九条 学生因品质恶劣,严重扰乱学校秩序,破坏社会治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等等。经班主任提出申请,由年

级主任签署意见,保卫科组织材料,政教处审查,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劝其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报教体局批准。 第七章 毕业

第二十条 学生按现行学制修业期满,参加毕业会考或统考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每学年由教务处编制毕业生名册,

报教委普教科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颁发毕业证书。 第八章 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各年级班组、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巩固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迫使学生转学、退学,造成学生流失;任

何班主任、年级组、个人不得随意处理学生(,一经查出,学校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任何班级、年级、个人不得随意接受外来学生和减少收费或重复收费,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学生除交足有关费用外,经办人按该生应交款的10%罚款,重复收费全部上交学校总务处,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由校长办公会作出决定,处以重罚,处罚款从教工工资中扣除。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学生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一日常规

一、早上紧张而迅速:按时起床,整理好内务,自觉晨练。穿着要整洁大方,行为要端庄,举止要文雅,遇老师主 动问声好。

二、早自习热烈而高效:坐姿端正,精神饱满,书声琅琅,手脑并用,不迟到,不无故旷课。

三、进餐从容而有序:文明买饭,自觉排队,服从管理,不乱扔饭菜,讲究公共卫生。

四、课堂认真而和谐:上课全神贯注,动口、动手、动脑以提高听课效率。礼貌质疑,积极举手发言,认真完成作业,考试不舞弊。 五、课间轻松而合理:课间用于上节课修整、室外放松、进入下节课氛围;不高声喧哗、嘻戏、打闹、做剧烈活动,

严禁在教学楼内踢球。眼保操准确认真,课间操迅速整齐,精神饱满,操毕有序、安全解散。

六、午休安静而守时:午间休息要保质保量,不搞文体活动、不闲聊、不外出闲逛,严禁在教室内下棋、打扑克。 严禁进入营业性舞厅、台球室、游戏机室。

七、课外活动丰富而科学:积极主动地参加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每天保证半小时左右的体育训练,活动要注 意安全。

八、保持校园整洁而美观:每个学生必须爱护校园卫生,积极参加卫生值日,卫生值日生负责打扫教室和卫生区。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课桌、墙壁上乱刻乱画,节约用水、用电。

九、晚自习集中而充实:晚自习自修指定科目内容,有疑难问题独立思考后举手问老师。不讲话、不讨论,保持教

室安静。就寝文明而安静:晚自习后,走读生迅速回家,住读生归寝室,不疯打、不吵闹、不串门;上床后不讲话,准时就寝。 学生十不准

一、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课。 二、遵守门卫制度,不准随意进出。

三、使用礼貌语言,不准打架骂人、说脏话。

四、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不准烫发、留长发、怪发、佩戴耳环、手饰。

五、举止文明,不准抽烟、喝酒、赌博、进营业性舞厅、录像厅、游戏机室。

六、保持校园和教室的安静,不准在教室和走廊内打闹、喧哗。 七、保持环境整洁优美,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物。 八、勤奋学习,遵守考纪考规 ,考试不准舞弊。

九、勤俭节约,使用完水、电要随手关闸,不准破坏水、电设施。 十、爱护公物,不准乱写、乱画、乱踢、乱刻。 学生校园文明守则

1、衣着整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裤衩进教室,男生不留长发、不剃光头,女生不烫发,不染发,不佩戴首饰, 不披衣散扣,不穿奇装异服,提倡经常穿校服。

2、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翻栏杆、围墙,上楼、下楼不挤不冲,课间不追逐、不疯疯打打、不高声喧哗,教室保 持安静。

3、不随地吐痰,不向室外乱扔废弃物,不随手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剩饭剩菜,不乱泼污水,不乱放杂物和垃圾, 不在墙壁、板栏、栏杆、树木上乱写乱画乱刻。

4、使用礼貌语言,提倡说普通话。不说粗言秽语。

5、参加集会、升旗、观看比赛时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进出,重礼仪,文明守纪。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以诚相待,乐于助人,不做有损他人和自我形象的事。

7、“校荣我荣,校耻我耻”,要珍惜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形象,遵纪守法,始终保持向上风貌。 学生学习守则

1、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学习目的,发扬勤奋、扎实的学风。 2、按“预习、上课、复习、归纳、小结”五个环节安排学习活动,科学安排时间,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3、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手勤脑勤,努力提高课堂听课效果。

4、培养良好思维习惯,学会多种思维方法,提高分析能力。

5、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熟悉各种阅读方式,讲究阅读效果,提高阅读能力。

6、认真上好实验课,严格遵守实验规则,掌握程序要领,提高动手能力。

7、认真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纪考规,沉着应试,准确答题。 8、善于学习,善于休息,追求学习的最高效率和最优效果。 学生课堂守则

1、教室是教学场所,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2、预备铃一响,学生应立即归位。准备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3、上课铃响,老师进入课堂,值日生口令“起立”,学生立正向老师行注目礼,教师还礼毕,值日生口令“坐下”,

迟到者要在进门处立正喊“报告”,待教师允许后入座。

4、上课时用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积极思考,主动回答老师提的出问题。不随便插话,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5、学生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教室,上课坐姿要端正,自觉保护视力。 6、上课或自习做到不迟到、不谈笑、不下位,保持教室安静。 7、学生需要提问或发言时,按规定姿势举手,待老师允许后起立发言,提问发言时,声音宏亮、态度端正,提问 或发言完毕,经老师允许方能坐下。

8、下课钤响,教师宣布“下课”,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学生考试守则

一、学生应以诚实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加学校或年级组举行的各种考试。

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除必要的文具用品、书写工具外,其它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室。

三、考试预备信号响后,学生应该立即进入考室,按指定位置就座,静候监考老师入场。

四、 考试信号响后, 学生拿到试卷,应按统一要求先写好“班级”“姓名”“考号”,再集中精力答卷。

五、考生进入考场30分钟后才能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须远离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或走廊里逗留,不得高声谈 笑,或对答案。

六、考试终止信号响后,学生应立即停笔,将答卷按顺序整理好,放在桌面立即离开考场,不得拖延时间。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况作卷面扣分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不听劝阻的。

2、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经指出后仍不改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作特殊记号的。 4、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试场的。 5、考试期间有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按舞弊处理: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暗号、手势。 2、接传或交换答卷。 3、抄袭他人答卷。

4、有意将自己的答卷给他人抄袭。 5、在评卷时被认为雷同卷。 6、有其它舞弊行为。

凡有定为有舞弊行为的学生,按规定扣除该学生班级评估分数。不按受教育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学生食堂就餐守则 1、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按时就餐。

2、就餐时,不敲打餐具,不追逐起哄,自觉排队,不准插队或有其它插队行为。

3、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倒水和乱洒饭菜,剩饭菜应倒入指定的水桶。

4、尊敬食堂工作人员,有意见礼貌提出,或通过有关部门转达,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争吵,更不得有辱骂、殴打 和其它无理行为。

5、主动接受值日生管理,积极配合。共建文明、卫生的学生食堂。 学生午睡管理规定

加强午睡管理,有利于师生更好地工作和学习,依据校情特作如下规定:

1、每学年从五月一日开始至十月一日止,学校实行午睡管理制度。

2、全体住读生在寝室午睡、走读生在家里午睡。

3、午睡时间,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学校大门从1:00-2:00之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出。车辆、校外人员在午睡时间不 准入内。

4、午睡时间,学生不得谈笑、喧哗、玩扑克、下棋、打球。午睡时间外出游泳、打游戏机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走读生2:00以前在家午睡,但必须在上课以前赶到学校。

6、午睡时间、公寓管理员照常上班,并管好纪律,作好评分记载。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要协助管理员维持午睡纪

律,并处理偶发事件。学生会值日生作好午睡评分记载。 学生升旗、集会纪律

1、升旗、集会前,各班应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不准无故缺席。 2、进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做到快、齐、静。 3、参加集会、升旗人员应衣着整洁,文雅端庄.

4、开会时,要保持安静,认真听会,扼要笔记,做到:不讲话、不逗打、不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东张 西望、不看阅书报,不中途离场。

5、散会时,各年级班按顺序依次退场,不得翻越栏杆,不得争先恐后,上楼不冲不挤。

【篇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自习

1、自习课学生应自觉学习,不得随便出入教室和下座位,要保持教室安静。

2、在老师进行辅导时,发问要先举手,经老师许可后再轻声发言。 二、课间操

1、学生一定要坚持上操(因病不能做操者,站在本班队伍后面),教室要关灯、锁门。

2、学生出操时,走出楼门后要跑步到操场,集合做到快、静、齐。 3、做操要用力,合节拍,姿势正确。

4、做眼保健操时要在原座位上认真做,各班体育委员和上课教师负责督促。 三、课外

1、升国旗、奏国歌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2、衣着、发式要符合中学生身份。举止要端庄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能梳披肩发,不化妆,不佩戴饰物。

3、不打架骂人,不说污言秽语。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零食。不看坏书,不听不健康音乐。

4、不在教室和楼梯内喧哗、追逐、游戏、打扑克及进行体育活动,不准带mp3、mp4和手机等进校园。

5、不准在楼内起哄、打闹、放鞭炮。除上课老师允许外,不能在教室追逐游戏。

6、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存放,不得随意骑走别人的自行车。

7、在楼里一律靠右侧行道并要主动向师长和贵宾让路。

8、球类活动只限在运动场上进行, 房屋周围及道路上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及飞盘等体育活动,不准在篮球场踢足球。

9、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宿舍规则,保持宿舍卫生。买饭要排队,不得加塞,不得为别人代买饭菜,不浪费粮食。不随便倒剩饭菜。 10、讲究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一切公共场所的秩序。 1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倚、门窗、墙壁等公物上刻写、乱画。不爬门窗,不扔粉笔头,节约水电,爱护教学实验仪器,用具和药品。不攀折花草树木)

12、自觉保持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宵。保持厕所和下水道的卫生。

13、未经允许不许带外人进入校园。课内不准出校门。 14、晚上要认真完成作业,做好复习巩固和预习。 四、放学

1、放学后不要在学校逗留,要尽快离校,及时回家。

2、值日生认真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工作,离校时关好门窗。 二、升国旗制度

一、每周一或重大节日、纪念日间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二、升国旗仪式由校团委指定干部轮流主持,体育教师轮流负责整队。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在校的全体师生必须参加,队伍整齐,保持安静。

四、升国旗奏国歌时,全体师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或有感情的唱国歌。

五、每日早晨由各班推选出的旗手、护旗手负责升旗,周末降旗,升降旗由班级轮流负责。 三、学生尊师守则

尊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每个学生文明行为的重要体现。发扬尊师优良传统,要从我做起,从基本的规矩做起,要长期实践持之以恒,形成习惯,使尊师之风吹遍校园。 1、总则

每个学生都要把尊敬老师作为日常规范的重要内容,严格做到“两不三一样”即:不尊敬老师的事不做;不尊敬老师的话不说;尊敬本班任课老师和尊敬其他老师一样,尊敬现任课老师和尊敬原任课老师—样,尊敬老师和尊敬学校职工—样。 2、尊重

“先报告”并得到老师允许,才能进入老师办公和休息的地方;上课时,学生迟到或有事要离开教室,都应先向老师报告;有老师在场并征得老师同意,才能翻动老师的学习、生活工作用品,不占用老师使用的学习、工作和休息的用具,不占用专供老师使用的场地;当老师巡视场所时,不使用类似“嘘嘘”的声音干扰,向老师递送或接受老师的物品时,要双手接送;学生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和手段作出有损于老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禁止恐吓、侮辱、殴打老师,禁止对老师教育采取报复性行为。 3、礼让

进入教室、下课走出课室、上下楼梯与老师相遇,都要让老师先走。在路上遇见老师要让路,在车上遇见老师要让座。碰到与老师同时使用公共场地及公共没施的情况,要礼让老师。 4、协助

要积极协助老师进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想办法完成老师交给的工作任务,不借故推托逃避,不能做出有阻碍老师开展正常工作的行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老师对自己及其他同学的教育。 5、关心

对老师尤其是年老体弱的老师要热情关心,尽力照顾,对有病的老师要主动问候。 6、跟老师打招呼

无论校内校外,路上遇见老师要主动热情地打招呼问好,不知道老师姓名的叫一声“老师好”。遇到来本校听课及进行其他活动的外校老师也要称呼“老师好”,以礼相待。分别时说“老师再见!”

7、向老师发问

向老师发问,先称呼,再提问,老师回答后说声“谢谢”。不要随便打断老师的话。 8、受老师询问

课堂上受老师提问时,要端正站立,认真回答问题,经老师示意后才坐下。遇到老师询问或调查情况时,要起立,诚恳地、实事求是地回答老师。受老师批

评时,如果对老师的说法有异议,要在课后有礼貌地解释,不能当场质问、谩骂老师。 9、跟老师谈话

听老师讲话及正式场合与老师谈话时,要专心听,坐端正,态度要诚恳,语言要文明,谈话后,经老师同意,说声“谢谢”,才离开。 10、向老师提意见

给老师提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以书信形式提意见时,要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不背后议论老师的短处,要杜绝给老师起绰号的不文明行为。

四、评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暂行办法

为了奖励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大力发扬他们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促使广大学生严格地按“三好”标准塑造自己,培

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对“三好”学生等评选方法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评定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先进班级、优秀团支部。 二、评定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自学执行《中学生守则》,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全面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具体表现为:

1、政治上积极向上,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关心国家大事,政治课成绩在80分以上。

2、模范地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现象斗争。

3、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

4、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艰苦创业的精神。

5、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6、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注意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创造精神,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7、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

8、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

9、有良好的生活作息和卫生习惯,学习精力充沛,身心健康。 10、认真做好“两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成绩80分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基本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干部,成绩显著。

2、热心为班级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威信,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完成所担负的社会工作和班主任分配的工作。 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团员条件

1、参与评选的必须是中国共青团团员。

2、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与学校以及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评选时间内未受团的纪律处分或学校行政处分。

5、具备健康、高雅审美情操,正确审美观点,以及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6、尊重他人、谦虚谨慎,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爱护公共财物。

7、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主动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8、积极参加、配合团委或学生会的工作,参加班及支部组织的活动。 9、积极参加各种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和校园文化体育活动。 10、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四)先进班级条件

1、积极开展有教育意义、受同学欢迎的各项集体活动,集体成员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奋发向上,有良好的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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