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株洲市直部门自身建设考核计分标准

株洲市直部门自身建设考核计分标准

来源:智榕旅游
株洲市2012年度市直部门自身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 核 计 分 标 准详见《2012年度株洲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评办法》分值100考核认定(承办)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党风廉政任制,推进惩治和预建设防腐败体系建设党组(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好,扣10-20分,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重大不稳定事件,每起扣5-10分;班子存在分工不合理、团结协作差或干部群众认可度低的,扣5-10分,严重的扣20分;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力,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大事项民主集体决策执行不好的,扣3-10分;违反《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选拔、任用、录用建设、调配、考核、管理干部和公务员的,每起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未按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5分。大力宣传科学人才观,组织专题学习,利用媒体推介典型工作及人才,及时向市委人才办报送工作信息,计5分,未组织学习扣2分,未宣传扣2分,信息报送不及时扣1分;实施有关人才工作重大项目,落实人才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措施、有保障、有成效,计5分,落实规划少一项扣2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服务人才,培养人才的新举措,有措施、有成效,计5分,未开展扣3分;认真落实人才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市委人才办交办的相关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计5分,未完成一项扣2分。大力宣传科学人才观,组织专题学习,利用媒体推介典型工作及人才,计5分,未组织学习扣2分,未宣传扣1分;实施有关人才工作重大项目,落实人才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措施、有保障、有成效,计5分,落实规划少一项扣2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服务人才,培养人才的新举措,有措施、有成效,计5分,未开展扣2分;认真落实人才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市委人才办交办的相关工作,计5分,未完成一项扣2分。年度内未组织单位离退休干部开展政治学习、情况通报、就近参观考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每少一项扣1分;未按部署组织开展老干部创先争优活动、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扣2分;规定范围内各项惠及离退休干部的政策性待遇不落实的,扣3分;不重视支持老干部工作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老干活动室建设,扣1-3分;对生病住院或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不关心,春节等重大节日不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扣2分。不认真负责地接待处理老干部来信来访,因失职造成老干部越级或集体上访,扣5-10分;对上级批转的老干部信访件不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而造成影响的,扣5-10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给党员作学习辅导不少于一次,没有辅导扣6分;机关党员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含参加县级中心组扩大学习),其中形势报告会和反腐倡廉教育每年不少于一次,每少一次扣1分,形势报告会和反腐倡廉教育没开展扣2分;有规定的学习书目,没有规定扣4分;完成上级调训、培训任务,有任务要求的,每少一次扣2分;没有任务要求的不扣。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到位。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规定的五大学习主题全面完成,联系实际自选的主题不少于4个;中心组成员参学率不低于90%;资料档案整理齐全。集中学习时间少一天扣2分;规定学习主题少一个扣2分,自选主题每少一个扣1分;参学率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资料档案不全扣3分,扣完为止。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学习心得体会,主要领导没撰写的扣2分;其他成员每少一篇扣1分,扣完为止。党员示范意识强,无违法违纪现象;党群、干群关系和谐,领导班子成员有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扣5分;发生群体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6020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工作20离退休干部工作20市委老干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心组学习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35理论学习中心组45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成果体现20株洲市2012年度市直部门自身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建(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考 核 计 分 标 准基层党支部(总支)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承诺不兑现的扣2-5分;没有组织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扣2-5分;机关工作人员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2-5分。结合实际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少于2次的扣2-3分。没有完成年度文明创建任务的扣2-5分;在文明交通行动中,所扣分值为年度总违法次数除以单位车辆总数,有重大交通事故的扣5分;环保型(两型)机关巩固不达标的扣1-2分。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督查中,每发现1起问题扣2分。在 “四治”工作督查过程中,每发现1起不良作风问题扣2分,被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通报1次扣3-5分;在民主评议中,对不积极参与或不配合的单位和评议结果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扣3-8分。分值40考核认定(承办)单位文明建设工作25市直机关工委市作风办作风建设工作经费支出管理35未按规定编制预决算、进行项目绩效评价的扣1-10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的扣1-10分;未按规定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的扣1-10分。银行账户开设、年审不符合规定的扣1-5分;未按规定购置、处置资产的扣1-5分;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扣1-8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不规范的扣1-7分;未严格执行财政财务制度,存在财务违纪违规行为的扣1-20分。未完成年度非税收入任务的扣1-15分;非税项目内容、征收标准、票据管理不规范的扣1-3分;拖延、滞压、截留非税收入的扣1-4分;未按规定缓减免退非税收入的扣1-3分;30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管理45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25确保所管辖行业部门单位统计报表联网直报上报率达到99%以上,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最多扣20分;要求在每月的联网直报工作期间,单位分管领导、统计科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统一到指挥中心集中办公,集中进行在线审核和处理应急事务,每缺席一人次扣5分,最多扣15分。在线审核和处理应急事务,没有及时审核和处理,每次扣5分,承担统计联网直报工最多扣15分。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考核对象每半年上报所管辖行业和部门新增、变更、注销单位情况,确保100作任务的部门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入库率达到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最多扣20分。履行部门、行业统计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等工作,总计20分,每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总计10分,从事统计工作人员每一人没有统计证,扣5分,扣完为止。统计工作按照要求按时上报经济社会统计月度、季度、年度报表,每拒报、迟报一次扣10分,最多扣50分。按规定做好统计承担经济社会统计工资料的保存、归档和整理工作,有详细统计台帐,总计30分,统计资料归档记录不详细,扣5-10分。统计资料整100作任务的部门理保存不完整,扣5-10分;统计台帐不完整,扣5-10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总计20分,从事统计工作人员每一人没有统计证,扣10分,扣完为止。按规定做好统计资料的保存、归档和整理工作,有详细统计台帐。总计30分,统计资料归档记录不详细,扣5-10承担行业部门统计工分;统计资料整理保存不完整,扣5-10分;统计台帐不完整,扣5-10分。按照要求按时上报经济社会统计月度、作任务的部门季度、年度报表,每拒报、迟报一次扣10分,最多扣50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总计20分,从事统计工作人员每一人没有统计证,扣10分,扣完为止。组织机构健全,组织机关干部捐款捐物,开展“一帮一”活动,建立连心卡。“一帮一”活动少一人次扣10分,未建立连心卡的扣5分,基础性工作未做,资料不齐的扣5分。工作内容市统计局10020株洲市2012年度市直部门自身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工作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挂点联系企业,每年深入企业开展2次以上调查研究或现场办公,有活动记录。主要领导没有亲自挂点的扣5分,未研究“双联” 和帮扶维权工作的扣5分,每少1次调查研究或现场办公的扣5分。双联帮扶工作实效帮助被联企业解决具体问题或实际困难一项以上(按企业要求)。按解决问题的实效扣分。考 核 计 分 标 准分值20202020考核认定(承办)单位市总工会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日常救助”等困难救助,走访慰问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每少1次扣5分。积极做好被联企业矛盾疏导和职工队伍稳定工作;未发生进省进京或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干线的较大群体性事件。未做好被联企业维稳工作的扣10分,被联企业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则一票否决。值班联络畅通7分。值班人员离岗或脱岗每发现1次扣1分;主要领导按时按要求参加全市性会议7分。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无故缺席1次扣2分;综合调研工作8分。未能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每次扣2分,未能按要求完成有关调研任务每次扣3分;信息报送工作7分。迟报、误报信息每次扣1分,漏报、瞒报信息每次扣2分;公文处理工作7分。不按程序办理公文每次扣1分,每丢失1份秘密文件扣1分、机密文件扣2分、绝密文件扣5分;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7分。未及时请示报告的每次扣1分,未请示报告或不如实请示报告的每次扣3分;后勤保障有力7分。因后勤保障不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每次扣1分;在“效能建设,敏捷回应”竞赛活动中成绩优秀的单位加3分。认真完成上级及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的各项工作,计40分。对上级或市委、市政府会议、文件决定事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10分;对上级或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领导批示件、督办件没有办理或办理不及时的每件扣5分;对上级及市委、市政府转交的省市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不及时的每件扣5分,不满意的每件扣10分。认真完成“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交办的来信、来电工作,计10分。未办结每件扣3分,超过办理时限每件扣1分。政令畅通50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政令畅通督查督办50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门户网站详见《2012年度株洲市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建设有建立各类投诉和求助工作台账,保证回复率达100%且满意率达90%以上的计2分;无台账扣0.5分,回复满意率低于70%扣1分,低于60%扣2分;对市优化办交、转、督办案件有登记备案并及时回复的计3分。无回复每件扣0.5分,未及时回复每件扣0.2分,达3件扣1分,达5件扣3分。无交、转、督办件的单位计基本分;执法单位有建立涉企检查档案并在市优化办执行备案的计3分;无档案且备案不规范的扣0.5分,有涉企检查但完全未备案的扣1.5分,有企业投诉无备案的扣3分。无涉企检查的单位计基本分,具体单位由市优化办根据单位“三定”方案核定;有主动(跟踪)服务企业、上门解决困难的记录的计2分;完全未联系和服务企业的不计分,有主动联系市优化办监测点企业并解决实际问题的在此基础上另加1分。100市政务公开办优化经济环境现场考核10市优化办社会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详见《2012年度株洲市市直和中央、省驻株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综合治理作考评100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株洲市2012年度市直部门自身建设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 核 计 分 标 准分值考核认定(承办)单位市信访局预防和处一把手每月接访1次以上,每少1次扣5分;认真办理交办件,未按要求办理每件扣20分;发生进京、赴省非正常上置集体上预防和处置集体上访访每人次分别扣10分、5分,因工作不力而引发到市集访每批扣10分;发生进京、赴省重复非正常上访或到市重复访集访每批次扣20分;未按要求做好接访劝返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加扣20分。无违法生育做好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2011年10月以来出现一例违法生育记0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做好2011年10月以来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流动人口)婴儿出生上报工作,漏报政策内出生每例扣5分,错、漏报违法生育每例扣10分。做好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含临时工)的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每漏登一人扣2分。10030无错、漏报出生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员信息采集情况30市计生委2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做好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流动人口清查工作,配合社区开展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每漏登一人扣1分;密理情况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督促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每半年接受一次孕检,每少一人次扣1分。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每年集中开展部门法律宣传或参与全市群众性法律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每少一次活动扣10分。巩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培训室、一个法律服务(咨询)室、一个法律图书室(专柜)、组建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每少一项扣2分。党委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2次以上,一般工作人员学法或者培训课时不少于40小时,确保人手一本年度普法读本,中心组学习每少一次扣5分,一般工作人员法制培训课时每少1课时扣1分。年度干部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含补考的),合格率达到100%,参考率、合格率每少1%扣2分。深入开展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创建标准,并继续推进“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未落实法治机关创建标准扣5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被摘牌的扣5分;完善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执法评议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公开制等不健全每项扣3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经复议、诉讼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每1例扣3分。认真组织年度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未组织年度干部“述法”,扣10分,无“述法”报告每少一份2分。20普法工作法治株洲建设法治创建工作50市司法局50说明:

1、重点单位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农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统计局、市科协。2、非重点单位为成员单位以外的其它市直部门。

3、承担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任务的部门:市委办、政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经信委、住建局、国资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旅游局、房产局、金融证券办、财政局、粮食局、供销社、人社局、科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体育局、编办、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

4、承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任务的部门:人口与计生委、环保局、物价局、农机局、公路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银监局、国土资源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中级法院、检察院、安监局、人防办公安局、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水务局。

5、承担行业部门单位统计工作任务的部门:纪委机关(监察局)、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农办、机关工委、政研室、老干局、台办、610办、接待处、讲师团、党史办、市委党校、联、工商联、残联、社科联、贸促会、规划局、审计局、行业办、志办、法制办、日报社、炎帝陵基金会办公室、招投标局、驻京处、两型办、职教园、文化执法局、广播电视台、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局、民宗教事务局、外侨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信访局、档案局、文联、红十字会。

备注适用于重点单位考核,考核对象详见说明一适用于非重点单位考核,考核对象详见说明二没有离退休工作的单位,此项不扣分备注没有非税收入执收任务的单位,非税收入项不扣分。考核对象详见说明三考核对象详见说明四考核对象详见说明五备注其余90分考核内容详见《株洲市2012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核测评实施方案》(株优发[2012]2号)备注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农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财

、住建局、国资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旅游局、房产局、金融证券办、财政局、粮食局、供销社、人社局、科技局

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株洲中心支行、银监局、国土资源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中级法院、检察院、安监局、人防办、

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农办、机关工委、政研室、老干局、台办、610办、接待处、讲师团、党史办、市委党校、侨基金会办公室、招投标局、驻京处、两型办、职教园、文化执法局、广播电视台、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局、民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